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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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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客户公司2014年至2016年期间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当地税务局稽查局实施税务稽查并确认违法事实,稽查局将追缴其2014年至2016年增值税335万元企业所得税518万元,加收滞纳金接近补缴税款,同时处以所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的50%的罚款计426.50万元。
客户诉求:
帮助与税务局协调,对账外销售补缴企业所得税时,要求考虑客户的真实成本,允许客户对账外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部分,重新取得成本费用发票并进行税前扣除。
服务结果:
减少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