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公司2014年至2016年期间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当地税务局稽查局实施 税务稽查并确认违法事实,稽查局将追缴其2014年至2016年增值税335万元 企业所得税518万元,加收滞纳金接近补缴税款,同时处以所偷增值税、企 业所得税税款的50%的罚款计426.50万元。
境外客户公司2014年-2016年期间减持境内上市公司股票4次,税务局已对 其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其中,客户公司2016年6月减持股票43,181,00 0股、成交价6.59元/股,税务局已追缴入库增值税786万元。
客户公司于2018年5月27日收到某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补缴之 前年度备案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概况: